Map

目录

图书馆

书店

重修和补习课程

重修和补习课程

重修课程的前提是获得的二年级成绩优先于原有的成绩. 所有完成的作业和获得的成绩将显示在学生的成绩单上. 通过一门课程并取得“C”或以上成绩的学生只能在审核的基础上重修这门课程. 课程不能通过合同赎回. 学生在某门课程中取得“C-”或以下成绩,可在下列情况下赎回该课程:

  • 只有在伯明翰南方学院修读同一门课程,才能赎回该课程.
  • 第一次修习的课程不获学分, 第一门课程将在学生的成绩单上被列为“已修课”.第一门课程的成绩将出现在成绩单上,但不会用于计算学生的平均绩点.
  • 学生可以重修一门课程, 但在这种情况下,二年级和三年级都将被用来计算学生的平均绩点.
  • 学生在第一年的奖学金探索研讨会中获得“C-”或以下的成绩,可以从常规课程中赎回该单元. 要兑换学分的课程必须得到该课程的教员的批准, 学生指导老师, 以及该系教职员的系主任他的课程被补课了. 在赎回的情况下,原课程的学分将不被授予. 它将继续在成绩单上被列为“赎回”.如果赎回, 原课程的成绩将出现在成绩单上,但不会用于计算学生的平均成绩点.